工商登記服務: 公司及行號設立登記 工廠設立登記 公司及行號變更登記 工廠變更登記 公司及行號停業及歇業登記 工廠停業及歇業登記 各類許可執照之申請 進出口業務之申請 勞保健保業務之申請 投資抵減之申請 台北縣注意事項: 一、五層樓以下建築物:原則上皆 可登記。 二、五層樓以上建築物,使用執照 上所標示之使用用途須為辦公 室或店舖。 台北市注意事項: 一、同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其中斷 營業未滿二年 二、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 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 (如註明店舖、一般零售業、辦 公室、一般事務所等) 三、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 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 (如註明住宅、集合住宅等)須 符合下列核准條件: (1)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以上 (2)面臨八米以上道路(使用分區 為商業區者不受限) 證明文件: (1)分區使用證明 (2)使用執照平面圖 (3)建物謄本 (4)測量成果圖 (5)地籍圖 (6)套繪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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