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及行號設立登記、工廠設立登記 、公司及行號變更登記、工廠變更登記 、公司及行號停業及歇業登記 、工廠停業及歇業登記 、各類許可執照之申請 、進出口業務之申請 、勞保健保業務之申請、投資抵減之申請等公司行號申請相關服務。
台北縣注意事項:
一、五層樓以下建築物:原則上皆可登記。
二、五層樓以上建築物,使用執照上所標示之使用用途須為辦公室或店舖。
台北市注意事項:
一、同址領有營利事業登記其中斷營業未滿二年
二、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
(如註明店舖、一般零售業、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等)
三、建築物使用執照所標示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不符
(如註明住宅、集合住宅等)須符合下列核准條件:
(1)分區使用用途為住三以上
(2)面臨八米以上道路(使用分區為商業區者不受限)
證明文件:
(1)分區使用證明
(2)使用執照平面圖
(3)建物謄本
(4)測量成果圖
(5)地籍圖
(6)套繪圖